苏州4S店老板捐款潜逃终难逃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1-20 10:31 文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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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一家4S店的老板因投资失败后卷款逃至菲律宾,后被公安机关作为“猎狐”追逃对象抓捕归案。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其犯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据了解,杨家林是吴江嘉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江嘉凌汽贸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一名资产上千万的4S店老板。2009年起与合伙人在菲律宾投资矿产开发,在投资失败的情况下,非法集资并于2013年与家人出逃至菲律宾。2015年2月,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实施跨国追捕将其缉捕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8日,杨家林以购买汽车贷款为由,骗得某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合同及某电子科技公司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并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取得某银行面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经贴现后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及银行到期贷款等。其逃匿后,反担保人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代偿了450万元。
2011年至2013年期间,杨家林以其公司经营急需资金周转等为由,向方某等12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290万元,后还本付息共计人民币349万元,造成损失194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家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庾向荣 沈黎红)
摘自人民人法院报 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第三版